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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理赔服务要重合同守信用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日期:【2013-04-21】关闭窗口
        保监会工作组昨日在四川成都召集四川省保险机构有关负责人,就保险业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保险理赔服务要重合同、守信用,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应赔尽赔、通融赔付,赔付次序先人后物、先简单案件后复杂案件、先个人后企业。对于理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掌握。

  具体来看,对于被保险人因灾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确定是保险客户,都要全额及时给予赔付;对于暂时不能确定财产损失金额的,要按照不低于预估赔款的80%先行赔付;对于因灾造成有效保单灭失或损毁的,只要申请人提供的基本信息与保险公司信息基本吻合,保险公司要及时受理并给予无保单赔付。

  截至21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95件,涉及28家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死亡11人,伤残32人,已经赔付1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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