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权指出,2012年,在会党委领导下,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干部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努力保障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中央和会党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工作不负责任、效能低下的现象,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违反程序、超越时限的行为。围绕重点工作确定监察重点,部署对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开展效能监察。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申明政治纪律要求,强化监管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会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机制,基本实现五年规划目标。推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权限和程序更加明确。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改进审核机制,完善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支持部分保监局先行先试,梳理岗位职权、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实施廉政风险早预警、早干预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监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普遍开设网络廉政专栏,重大节庆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推进廉政文化创建。会机关、保监局结合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培育廉政理念,营造廉政氛围,监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以及信访投诉依法办理情况的监督,注意从巡视、审计以及行政监察反映的情况中发现线索和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对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认真出具廉政方面的意见。认真抓好信访举报核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完成了对除西藏保监局以外35个保监局的第一轮巡视。巡视重点更加明确,对领导班子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更加注重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认真治理商业贿赂。着力规范团险、大型商业保险等业务手续费支付行为,严厉查处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的行为,并强化制度约束,出台文件加强产品条款费率管理、农业保险理赔管理,下发通知督促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范销售激励,促使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规范竞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陈新权指出,2013年,保监会系统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按照会党委的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教育的有效性、监督的权威性和惩处的震慑力,着力严明纪律,着力防范廉政风险,着力解决监管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为保险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一是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组织学习党章,督促遵守党章。把学习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严明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引导保险业按照人民的意愿和需要去发展,推动保险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解决好保险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增强责任意识、务实精神、协作精神和纪律观念,保持清正廉洁。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会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具体措施,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学风。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整治奢侈浪费。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要监督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围绕贯彻“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检查通过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引导保险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情况,推动保险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情况,维护保险业安全稳健运行的情况。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四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机制建设。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健全完善规范监管权力设置和运行的制度机制,着力健全完善规范监管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机制,统筹抓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加快构建贯彻中央精神、符合保险监管系统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规范监管工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程序等,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制度机制,研究规范执法监察规程,研究起草效能监察指引,推动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巡视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巡视成果与干部考核、监管绩效评价相衔接的机制。五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促使监管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增加廉政知识。结合保险监管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案件防控力度。六是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增强巡视的针对性,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开始第二轮巡视,进行“回头看”,开展专题巡视。充实完善民主测评内容,研究明确重点工作评价标准。七是深入治理保险领域商业贿赂。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抓手和一项重要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形式的不正当交易。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对于证据确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推进商业贿赂源头治理。源头治理要与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与加强改进保险监管和经营管理、与推动保险文化建设和改善行业形象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督促保险机构自觉把反商业贿赂纳入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切实剔除业绩考核、费用管理、干部任用、业务管控中的消极因素。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八是严格要求和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强调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正确履职。倡导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重视提高干部素质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培训,系统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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