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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中介基本服务标准

分享到: 来源:【中国保监会】日期:【2013-01-22】关闭窗口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三个基本服务标准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接受服务提供参考,也使他们对中介公司评价有了具体标准,这是监管机关加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具体措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从首次接洽客户、售前、售中、售后、协助索赔、处理投诉等流程出发,对代理机构提出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等要求;《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将经纪服务的流程划分为建立保险经纪服务关系、评估风险、拟定投保方案、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期内服务、协助索赔、处理投诉,提出了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诚实守信、专业胜任、勤勉尽责的要求;《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从建立公估服务关系、为委托方风险评估、查勘、定责定损、处理投诉几个角度出发,对各类业务共有的服务环节提出了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要求。

  基本服务标准要求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必须做到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守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从业人员还应当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执业能力。三个基本服务标准对各流程、各环节的服务要求进行了细化。

  保监会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对照基本服务标准制定业务操作规范,加强服务流程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并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制定标准更高、业务范围更广泛、业务流程更细致的公司内部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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