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关注

五部门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分享到: 来源:【中国保险报】日期:【2010-04-28】关闭窗口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426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发布,标志着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方法科学、体系完备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
  根据五部门制定的实施时间表,《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将自20111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1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型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表示,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
  王军指出,财政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扎实抓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内控宣传,着力实施全方位、全覆盖的内控规范培训,着力做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着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国际交流与合作。
  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指出,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发布将对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积极推动作用。
  证监会纪委书记李小雪指出,要妥善处理好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三大关系:一是处理好外部监管要求与内部管理需求的关系,强化公司内生动力;二是处理好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自我评价的关系,着力建立通过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机制;三是处理好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内控体系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系,通过加强内控管理,提升公司报告信息质量。
  李小雪说,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按照“选择试点、逐步推广、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企业内控规范在上市公司的实施,并把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范围,确保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质量。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在发言中指出,内部控制监管是保险公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监会将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原则和要求,结合保险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督促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控规范体系在保险行业得到有效执行。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 Copyright © 2009 黔ICP备07002067号-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8号摩根中心B栋15A层 电话: 0851-85603048 传真:0851-85294762
贵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总站 电话:0851-85878315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备案号:52010302000264
技术支持:深圳市永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