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是极为复杂的一年;总理还提到,中国财政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在增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根据这一基调,2010年,金融业在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的同时,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防范风险。从当前看,保险业要特别关注两类风险。”
关注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扩大带来的风险
魏迎宁说,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一个明显特点就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扩大了。比如,新《保险法》增加了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的投资,还取消了1995年制定实施的《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的限制。再加上以前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比如股票、基金、企业债券、国债、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基础设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就相当大了。
对于保险业可能发生的几种风险,魏迎宁向记者分析:一是承保风险,如果发生巨大的自然灾害,造成大范围的损失,或大的承保项目发生损失,如核电站、卫星发射、立交桥等,这些风险,一般都事先安排了再保险,通过再保险就能够摊回赔款,保险公司很少因这些损失破产。二是资金运用风险,或者说是投资失败,造成本金收不回来。一般的保险公司破产,大多数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所致。而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扩大,一方面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盈利机会,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资金运用风险。
“保监会对此持慎重的态度,最近要梳理一下资金运用的有关规定,制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一般性规定,并修订以前的一些细则,可能还需要制定一些新的细则。首先从制度建设上给予加强,其次是加强监管,促进防范风险,因为经济总是会有波动的,必须关注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魏迎宁如是说。
关注执行新会计准则引发的风险
中国的保险公司有的在内地A股市场和海外同时上市。魏迎宁说,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保险公司在境外的财务报告和境内的财务报告,保费、准备金、利润、净资产等数据有差异。这个差异的存在,是由于国内的会计准则和国际的会计准则不同,这会妨碍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据悉,中国对此已有承诺,要消除境内外财务报告的差异,中国的会计准则要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这就是说,国内保险业要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但是,这个会计准则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最重要的实质影响,就是保险公司的负债。负债主要指的是准备金,准备金提取的方法按照新会计准则,和以前不太一样了。”魏迎宁进一步解释说:“新会计准则里要求的准备金是以最佳估计为原则,公司可以根据当前状况,以及对以后的预期来作估计,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实际上是估计出的一个值。”
如果保险公司对未来预期比较乐观,准备金的提取会减小,利润就多出了一些,那么,这种方法可能会引起顺周期效应。什么叫顺周期效应呢?魏迎宁解释说:“如果资本市场比较好,对金融资产的估价就比较高,准备金也可以少提一些,就是负债减少,利润可以多出一部分,净资产多了,就可以扩大承保。但是,一旦经济发生了波动,金融资产的价值应当低估,准备金就需要多提,账面亏损一下子就增大了,这就是顺周期效应带来的后果。现在这个会计准则,是有明显的顺周期效应的。”他认为,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从监管上加大逆周期监管,这是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新概念。所以,保险公司要防范执行新会计准则由此引发的风险。
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在加大
据介绍,保险监管通常包括三大方面,即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魏迎宁告诉记者,保险监管的核心是偿付能力的监管,它类似于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因为,保险监管的核心目标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而保险消费者的核心利益则是赔款或保险金领取权的实现。如果保险消费者在申请领取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不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那么保险消费者的核心利益就失去保护,保险监管的核心目标也就无从实现了。
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带来的风险,魏迎宁说,保监会是有监管对策的。为确保偿付能力的实现,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以及对负债的评估方法,仍维持原来的口径,即财务报告的准则与偿付能力监管的准则相分离。因为,按照新会计准则所做的财务报告,目的是反映公司投资价值,是给投资者看的;而监管部门要看的偿付能力报告,目的是反映公司的风险状况,是给监管者看的。监管者分析偿付能力报告,是为了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偿付能力报告中对准备金的评估,比财务报表更谨慎,也就是准备金提取的要略微多一些。按照这个措施,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据魏迎宁介绍,近年来,保监会在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上,力度一直在加大。1999年保监会就出台了有关偿付能力监管办法,2003年进行了修订,2008年再次进行修订,以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这种监管的结果是: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2009年底比2008年减少了。为什么?魏迎宁说,因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比较强,变成了硬性的约束,要求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结构、业务规模、发展速度等条件,事先规划好自己的偿付能力,看看自己到哪一天偿付能力可能会出现不足,以便及早采取措施,包括增加资本金、发行次级债、调整发展战略、调整业务结构等多种方法,加强自己偿付能力的管理。而对于不注重偿还能力的管理,确实出现偿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监部门将采取停止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规模、控制高管薪酬、限制商业广告、限制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责令其调整资产结构等监管措施。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没有一家是忽视偿付能力管理的。
加快出台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办法
对于保险业的风险管理,魏迎宁的谈兴越谈越浓。他说,保监部门正在制定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办法,已经有了一个草稿。怎么处置呢?第一,整顿。这是《保险法》规定的,如果有了问题,比如管理混乱等,首先进行整顿。第二,接管,接管也是《保险法》规定的,接管期限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果接管以后,整顿好了,就可以结束接管,由企业自主经营去。第三,破产。如果接管以后发现还是不行,资不抵债,那就只有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走破产程序了。第四,撤销。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保险公司的偿还能力严重不足时,或不予撤销将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时,可以予以撤销。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家保险公司因破产退出市场的先例,并非因为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全部良好,主要在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保险市场退出的体制机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出现破产的可能性不断增大。
魏迎宁说,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优胜劣汰,今天没有保险公司破产,不等于将来也没有。经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危害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就得退出市场。他认为,如果保险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怎样尽量减少投保人的损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比如已经建立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保险公司按其保费的比例,要缴纳一定量的保障基金,这个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如果保险公司破产的时候,用这个基金去救济保单持有人,减少投保人的损失。我国的保险保障基金已经积累了200亿元的总量。
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上市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去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09年11月末,我国保险业保费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净资产达到3562.8亿元,预计净利润341.5亿元。随着保险公司业绩的上升,很多保险公司正在酝酿上市。魏迎宁就这个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不要上市,这是企业行为,企业自己做决定。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企业自己就争取上市,保监会对于上市一般都是支持的。“原因很简单”,魏迎宁说,“保险公司上市:一是建立起了补充资本的机制,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扩大发行,不需要再向原来的股东要钱,企业补充资本更容易了,实际上是没有坏处,有更多的好处;二是上市以后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披露信息,增加了透明度。不上市就可以不披露,或者披露的范围要小,信息要少,而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更详细,这样有利于加强公众监督。但上市是有成本的,要披露信息,要接受审计,要搞路演,有很大的维护成本,所以,有没有必要上市,完全是由企业自己决定的。”
保险文化是一种诚信文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深刻影响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改变一个民族的命运。”魏迎宁向记者念起他画了红线的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文化的阐述。他说,保险业不仅要注重资本实力和市场规模等“硬指标”,更要重视行业文化建设,提升保险业的“软实力”。保险文化最根本的是诚信文化。保险公司首先要对投保人讲诚信,投保人对保险公司也要有诚信。
魏迎宁对保险文化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说:“加强文化建设能够体现保险业在新起点、新阶段的历史责任。”当前保险市场体系、经营主体、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加强文化建设有助于从理念上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去思考和做好保险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
那么,建设什么样的保险文化?如何建设与现代保险业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文化?魏迎宁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应该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保险文化的内涵,不断总结近年来行业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使其上升为行业文化的元素和价值观,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行业文化体系。二是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弘扬'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发扬保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同时要体现保险业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使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进一步提高保险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加强保险文化的沉淀,不断从传统文化、社会大众中汲取文化精髓,丰富自身文化内涵,也要不断扩大保险文化的影响面,让保险产品本身蕴涵的爱、责任等文化元素广泛传播,真正使保险文化深入人心,使保险业在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不断提升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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