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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宣教活动之: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分享到: 来源:【】日期:【2018-09-11】关闭窗口

 

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于2018年9月正式启动。为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弘扬金融正能量,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阳光产险积极响应活动号召,在公司内组织各级机构开展活动,用充沛的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生存空间,为广大消费者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非法集资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阳光产险提醒大家,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识别高利诱惑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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