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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误导一次性被扣10分营销员要丢饭碗

分享到: 来源:【贵州商报】日期:【2012-05-15】关闭窗口
      因销售误导,保险营销员一次性被扣10分的,将被吊销《展业证》,且三年内不予重新登记注册。这是记者昨日从贵州保监局了解到的。

  据悉,贵州省现有保险市场主体24家,全省保险营销员3万余人。贵州保监局要求,保险营销员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后,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为有效整治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贵州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参照驾照扣分制度,推出《贵州省保险营销员展业证计分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保险营销员展业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分解,拟定26项扣分事项,并针对不同的扣分情况进行差异处理:一是一个展业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满10分或连续两年被扣5分的,保险公司必须收回该营销员的展业证,并经培训合格后可向其重新发放展业证;二是一个展业证一次性扣10分的,保险公司必须终止与该营销员的委托代理关系,收回并注销其展业证,三年内不予重新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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