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媒体看台

贵州保险业两大标准出台 保险公司不得指定修理厂

分享到: 来源:【贵州商报】日期:【2012-03-15】关闭窗口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发布了《贵州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和《贵州省人身保险公司服务标准》。

       《机动车理赔标准》对接报案的时间,查勘、定损、理赔等方面做出了制度规定。尤其明确,保险公司不得指定修理厂维修车辆,但可向客户推荐具有机动车辆维修管理部门核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人身险服务标准》出台后,明确销售人员必须向保险消费者说明犹豫期、费用扣除、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 Copyright © 2009 黔ICP备07002067号-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8号摩根中心B栋15A层 电话: 0851-85603048 传真:0851-85294762
贵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总站 电话:0851-85878315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备案号:52010302000264
技术支持:深圳市永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