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保险信息
第1期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2年1月17日
目录
监管信息
●项俊波:让保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中国保监会颁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贵州保监局建立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贵州保监局指导行业切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保险理赔和应急处置工作
业内动态
●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突破3亿元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2011年度全省系统纪检监察、销售督察工作实务培训班顺利召开
●新华人寿总经理牛勇一行考察、指导黔南中支公司筹备工作
协会工作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贵州保险业2012年新春团拜会圆满举办
●协会秘书处慰问基层一线保险工作人员
他山之石
●宁夏规范银保市场秩序推进银保业务转型
●大连:大力提升保险业综合竞争能力
●浙江中介监管信息平台上线
【监管信息】
项俊波:让保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抓服务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服务薄弱,已成为当前保险行业中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险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发展理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原因,也有保险监管不到位和引导约束不够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责任在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抓服务,就是要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展和深化,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满意。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二是服务保险消费者。根据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保险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加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解决的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管到位。要增强监管的服务意识,努力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和管理。
(信息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中国保监会颁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中国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
根据新修订的《保险法》的要求,中国保监会系统梳理、整合、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监管规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和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办法》。新《办法》与以往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和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需求的人身保险开发管理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加强管理,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根据《保险法》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总精算师、法律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力度。加强了对保险公司拟定保险费率的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在相关精算报告中包括定价方法、定价假设、利润测试参数以及主要参数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同时,对于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险种,要求公司提交产品利润测试模型的电子文档。强化了保监局的监管职责,明确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报告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相关信息等。
三是规范保险公司的险种停售行为。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应当在停止使用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说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后续服务等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原使用区域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同时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险种定名、设计与分类的相关规定,强化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将年金保险从人寿保险中独立出来,并明确养老年金的条件和要求;完善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对原有的定名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了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的设计要求,强化了风险保障功能,引导全行业进一步发挥人身保险的长期储蓄和风险保障竞争优势。
五是提升了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增加了保证其充分履行职责的条文。
六是放宽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备时限和有关变更的报备要求。将备案时限由原来的“不迟于销售后7日”放宽到“不迟于使用后10日”。同时,《办法》简化了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报备要求,以提高监管效率,方便保险公司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办法》共分七章五十七条,并将于下发后立即施行。《办法》施行前已经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可以继续使用;《办法》施行后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符合《办法》和通知规定。《办法》的下发,将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明确公司主体责任,引导、推动行业进一步发挥风险保障、长期储蓄竞争优势和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贵州保监局建立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为完善非现场监管手段,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发挥防范风险的主体作用,贵州保监局制定下发《贵州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定期报告暂行规定》,启动实施省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该制度从报告周期、报告主体和报告形式、报告内容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从保险市场运行规律出发,将报告周期分为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二是从报告及时性和方便性出发,将报告形式区分为当面陈述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其中半年报告要求省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班子成员按照制度规定到对应监管处室当面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年度报告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三是从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监管实际出发,将报告内容确定为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组织架构及高管人员、业务发展、理赔服务、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实际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报告内容进一步予以细化和明确。
(信息来源:贵州保监局网站)
贵州保监局指导行业切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
保险理赔和应急处置工作
新年伊始,贵州省遭遇大范围持续低温雨雪天气,全省共26县(市)出现冻雨,45县(市)出现降雪,造成部分电线覆冰、道路结冰湿滑等现象。据悉,未来几天,黔中北部地区雨雪天气及中西部冻雨天气仍将持续,特别是多条出省高速公路一旦出现凝冻,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积极做好抗灾理赔应急处置,贵州保监局紧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保险理赔工作和应急处置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一是切实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加强客户服务部门应急保障,确保低温凝冻期间正常运转;及时受理客户报案,开启雪凝灾害理赔服务绿色通道,迅速准确做好保险查勘理赔工作,及时支付保险赔款;二是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排查保险信息和接报案信息,及时评估凝冻灾害影响,对照已制定的应急预案,对达到或预计达到启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三是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被保险人做好保险标的的风险排查、防灾防损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灾害时期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保监局和地方政府报告有关凝冻期间的重大保险事故等,并在春节前认真总结上报应对前期低温凝冻灾害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贵州保监局网站)
【业内动态】
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突破3亿元
截止12月26日,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实现电销渠道保费收入3.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保费增加了1.85亿,增幅达到186.87%。
今年以来,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在渠道建设、风险管控、市场宣传等方面加强管理、积极推动,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该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协调发展。根据总公司考核指标及服务要求明确电子商务的发展定位,协调电、网销渠道与传统渠道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渠道的竞争优势,保证电子商务渠道的业务发展能力;二是搭建“服务制胜、快速推进”的发展框架。一方面依托优质标准的落地服务,加强客户投保体验,在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的同时实现满意度向忠实度的过渡;另一方面结合贵州区域市场特点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平面媒体与户外宣传相结合的宣传形式,树立电子商务品牌,扩大电、网销影响力;三是加快渠道建设,实现全面覆盖。制定了《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电子商务考核奖励办法》,从业务、服务两大方面设置考核指标,明确业务开拓与服务能力相结合考核要求,充分调动了各地、州(市)分公司电子商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表示,2012年将在确保地市电销渠道全面领先主要竞争对手的基础上,加大省会城市电销渠道竞争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进攻策略,进一步推动网电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培养对市场新增业务的捕获能力,进而缩短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差距,为2013年实现全面超越奠定基础。
(信息来源: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2011年度全省系统纪检监察、销售督察工作实务培训班顺利召开
12月12日至14日,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召开了全省系统纪检监察、销售督察工作实务培训班。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分管领导、纪委书记郑万里,监察部、销售督察部全体人员,各市(州、地)分公司纪委书记,全省系统条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共计3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纪委书记郑万里同志在开训典礼上表态发言:一方面,肯定了大家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对各层级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另一方面,指出了目前我省系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改进及完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找准定位,灵活主动的开展工作;二是要树立责任心,加强监察、销售督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传承和督导。
本次培训班结合全省系统销售督察队伍的实际情况,对销售督察工作流程及实务、违规查处工作及风险预警工作的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及实务操作、信访投诉及信用评估工作实务等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课程培训。同时,贵州保监局稽查处处长李瑞就案件责任追究相关内容进行了授课。
此次培训班是在本年度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实施深化经营体制改革结束后,各层级岗位人员发生较大变动的背景下举办的。一方面,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为尽可能减少人员变动给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通过此次培训,在回顾年度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情况的同时,对明年条线即将面临的新系统、新部署等内容进行了铺垫和预习,为明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来源: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
新华人寿总经理牛勇一行考察、指导黔南中支公司筹备工作
牛勇总经理一行首先考察了黔南中心支公司的职场所在地,对如何最大化地发挥职场的综合优势给予了指导。随后听取了谢经理对黔南中支公司目前的人力规模、各项工作的进展、职场的准备以及需要配合的方面等筹备情况进行了汇报。汇报完毕后,牛总对黔南中心支公司的筹备进展情况给予了认可,要求各业务部门、后援部门大力支持黔南中支公司的筹备工作,同时也表示,黔南中支公司要认清筹备工作的难度和艰辛,对筹备工作遇到的困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除了分公司各后援部门的支持以外,更要尽最大的努力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继续卯足干劲,将各项工作做透做实,为公司在贵州地区的发展锦上添花。
(信息来源: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
【协会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协会自2008年换届以来的工作,会议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修改稿)以及安诚财险贵州分公司、华泰财险贵州省分公司、英大长安保险经纪贵州分公司、贵州致中和保险公估公司的入会申请;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大会还向新入会的公司颁发了会员牌匾。第五届理事会高卫东会长在当选发言中表示,将在贵州保监局的正确领导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各会员单位,群策群力、开拓创新,促进协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贵州保监局李翰辉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李翰辉局长在讲话中对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分析了保险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形势,对第五届理事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简要提出了2012年的监管工作重点。
(信息来源:协会秘书处)
协会各财产险会员公司、人身险会员公司、专业中介会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地州市行业协会秘书长等7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贵州保监局李翰辉局长、陈清华副局长及各处室领导应邀出席团拜会。
来自省内保险主体的十余支演出队伍为现场观众表演了精彩纷呈的歌舞、小品、杂技等节目,现场观众在阵阵欢笑声中辞旧岁、迎新春,共同盘点贵州保险业2011年的点点滴滴,祝福贵州保险业在2012年蒸蒸日上、再创辉煌!
此次团拜会由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贵州省保险学会共同举办,对加强业内交流、增进公司间感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信息来源: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慰问基层一线保险工作人员
【他山之石】
宁夏规范银保市场秩序推进银保业务转型
2011年,宁夏保监局加强与银监局的联合监管,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加大区域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推进银保市场规范和银保业务转型,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通过理顺激励关系、提高柜员销售技能推动银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各商业银行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激励制度,柜员销售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目前均已按照不低于代理费用25%的标准配置了柜员激励费用。
二是柜员培训进一步加强,销售技能得到有效提升。2011年以来,各商业银行通过保险公司或自行组织柜员培训达到110多场次,参训柜员达到3000多人次。
三是银保业务拓展方式多样化。商业银行组织、保险公司支持的保险产品推介会受到银保双方的普遍青睐,保险公司也更加重视对银保业务老客户的再开发。
四是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宁夏所有银保业务代理网点均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宁夏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银行网点专用)》,并在宣传展架上放置了《银行保险知识掌中宝》宣传折页。各商业银行向所有柜员发放了《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行为规范》学习手册,并建立健全了误导销售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对银行柜员误导销售行为的问责力度。2011年下半年全区银保渠道犹豫期退保率11.21%,较上半年下降4.1个百分点。
五是银保合作朝着模式统一、权责明确、风险共担的方向不断迈进。目前已实现了代理协议使用同一版本,由“分对分”统一签订;代理费用由“分对分”统一结算转账支付;代理费用比例上限统一遵循行业自律公约规定;重空单证由“分对分”统一领用管理。保险公司作为银保产品的经营主体,提供客户服务和销售支持工作,银保专管员不再驻点销售。商业银行作为银保产品的销售主体,对销售过程进行管控并对误导销售行为问责。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大连:大力提升保险业综合竞争能力
近日,大连保监局联合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印发《大连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大连保险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大连保险业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保障,紧紧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两大国家战略,实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发展方式显著转变、创新发展成效突出、保险监管全面加强、社会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大连保险业将重点完成三方面的主要任务,促进行业的科学发展:一是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保险总部,支持在连机构发展,扶持中介机构发展,积极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二是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大力服务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服务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三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现发展观念、发展理念、发展方向“三个转变”,优化市场主体、业务、渠道、区域“四个结构”,增强风险管理、风险分担、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盈利“五个能力”,推动产品、渠道、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监管“六个创新”,全面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
为保证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规划》提出如下对策措施:一是坚持诚信立业,塑造诚信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二是加强保险基础建设,夯实行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文化基础、教育基础和组织基础,不断提升行业综合实力;三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技术人才队伍和营销人才队伍;五是优化环境,把保险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营造科学发展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浙江中介监管信息平台上线
2011年底,由浙江保监局规划、浙江协会承建的浙江省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
该信息平台的上线,有助于增强中介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打击虚构中介业务、违法套取资金等行为,规范中介业务管理,提高中介行政审批及监管效率。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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