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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保险信息 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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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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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048

目录

监管信息

   保监会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陈文辉:严肃依法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

   贵州保监局要求全省保险业积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业内动态

   贵州保监局李翰辉局长一行到太保寿险贵州分公司调研

   国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召开2010年核保核赔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大旱无情  国寿有爱——黔南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参与“抗旱魔献爱心 保民生”抗旱救灾捐赠活动

 

协会工作

   西南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重庆召开

   协会秘书处响应号召积极向灾区捐款

   协会秘书处组织召开交强险专项工作会议

 

他山之石

 福建尤溪县能繁母猪保险效果显著

 北京: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监管信息】

保监会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一般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保险集团公司的准入条件、公司治理、资本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监督管理做出规定。

  目前,中国保险业共有7家保险集团公司、1家保险控股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控股了1-2家保险类子公司。截至2009年底,上述8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合并总资产总计为31900亿元,合并净资产总计为3210亿元,2009年合并原保费收入总计为8419亿元,均占行业总规模的四分之三强,对行业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近年来,保监会不断加强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管,在防范和化解保险集团公司经营风险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出台了多部针对或涉及保险集团公司的监管规则,组织开展了对保险集团公司风险的全面排查,并在发展改革部专设了保险集团公司监管处。《办法》的出台,是保监会在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下加强保险集团公司监管、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更好地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办法》的出台,保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集团公司市场准入,严把入口关;规范保险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完善保险集团公司监管数据库;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集团管控、风险防火墙、并表监管等关键领域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集团公司的综合性检查;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协调;积极参与国际保险集团监管统一规则的制订工作。

(信息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陈文辉:严肃依法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326日召开的第二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发现和查实了一些重大线索和问题,各保监局要再接再厉,切实查深查透查实,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

陈文辉指出,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各地保监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35个保监局选定43家保险公司进行检查,包括各级产险公司31家、其中省级公司11家,各级寿险公司12家、其中省级公司5家。目前已经发现和查实了一些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的重大线索和问题,包括虚挂中介业务、虚假批退、虚增业务及管理费用、虚假凭证、通过中介业务虚开发票等。

陈文辉指出,当前保险监管主要精力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是重要举措之一。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保监局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违法违规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只有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的少数保险机构、少数从业人员,才能实现市场秩序根本好转。要突出检查重点,着重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创新检查方法和手段, 将现场检查工作向深度推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跟踪和掌握检查的新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陈文辉强调,要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特别是要依法落实对各级责任人员的处罚。要通过责任上追的做法实现“责任到人”、“处罚到位”,达到既管事、也管人的目的。保监会近期下发了《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有关问题的通知》,专门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中应对各级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各保监局要认真执行。对于应当由其他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进行移送或移交。要善于运用通报、披露和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托媒体等外部监督机制,来警示市场,达到增强监管效果的目的。

陈文辉指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是一项长期工作,检查是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是根本。要及时梳理总结检查中引入的有效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要剖析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因素,责成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来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信息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贵州保监局要求全省保险业积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面对我省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贵州保监局要求全省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旱救灾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各级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发展的严重性和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农业保险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二是要特事特办,从速做好农业保险等灾后查勘理赔工作。各涉农保险机构要从快、从速做好农业保险的灾后查勘理赔工作;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做好火灾损失及责任类保险理赔,全力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抗旱救灾。各保险公司要建立“绿色通道”,一方面积极接受报案,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另一方面统一理赔标准,积极与上级公司反映协调,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给受灾群众,做到不惜赔、不拖赔、不无理拒赔,并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干旱带来的损失。三是向全行业发出倡议,要求积极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发动干部职工踊跃捐款捐物,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信息来源:贵州保监局网站)

 

【业内动态】

贵州保监局李翰辉局长一行到太保寿险贵州分公司调研

319,贵州保监局李翰辉局长、办公室许捷主任、财产险处于林处长、人身险处李瑞处长、人身险处蒋德峰同志一行5人,到太保寿险贵州分公司调研,与分公司总经理室、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这是贵州保监局新班子到位后首次带队到分公司调研。

分公司周晓红总经理就分公司基本情况,2009年工作简要情况,分公司贯彻落实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和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我省保险业情况通报会精神以及有关情况,当前我省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等四个方面,向保监局的领导作了汇报。

李局长在听取汇报后,首先肯定了2009年太保寿险贵州分公司在“调结构、稳增长、防风险”方面作出的成绩,并指出分公司2010年提出来的各项工作指标是在遵循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全力实现这些目标会使公司的业务跨上一个新平台。接着李局长从5个方面对公司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贯彻两个会议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统筹兼顾;三是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四是要切实抓好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发展;五是2010年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希望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信息来源:太保寿险贵州分公司)

 

国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召开2010年核保核赔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0年3月24国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核保核赔委员会组织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会议。省分公司夏良副总经理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对全省系统201012月车险经营业务承保质量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集中讨论了非车险业务费用补贴方案的可行性。

通过定期召开核保核赔委员会例会,开展实时监控、动态监测和民主集中决策,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经营管控能力,增强了公司科学决策的能力,为实现总公司全年经营指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息来源:国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

 

大旱无情  国寿有爱

——黔南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参与“抗旱魔献爱心 保民生”

抗旱救灾捐赠活动

2010323晚,在黔南州委、州政府举办的“抗旱魔献爱心 保民生”抗旱救灾捐赠活动中,中国人寿财险黔南州中心支公司积极参与,踊跃捐款献爱心

自去年入秋以来,黔南州与全国其他旱灾地区一样,发生了秋、冬、春三季连旱,受灾范围之广、历史之长、程度之深,为黔南历史少有。面对当前抗旱救灾的严峻形势,黔南州中心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抗旱救灾的重要工作部署,本着“急政府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尽国寿之所能”的思想,积极参与当前全州抗旱救灾工作,以实际行动响应了党委、政府的号召,弘扬了中国人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企业文化理念,为中国人寿增添了新的光彩。

(信息来源:国寿财险贵州省分公司)

 

 

【协会工作】

西南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重庆召开

为加强保险行业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由重庆市、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遵义市五地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倡议举行的西南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于2010325日至26日在重庆召开。

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李继军秘书长、王兰燕、陶林等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本次会议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高为目的,研究讨论了建立西南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保险业机动车辆事故拆检中心可行性、车险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等议题。

与会人员济济一堂,畅所欲言,针对五地之间保险行业之间的交流、保险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讨论,并对各地协会工作中的成功做法进行了介绍,重点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拆检定损中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进一步交流了经验,增进了了解。大家一致认为,保险行业协会是一个保险界交流的平台,它对推动当地保险业的发展,树立保险业的形象,扩大保险业的知名度,增进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协会的主要工作还是要立足于服务,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把握正确的方向,不断推动协会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信息来源: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响应号召积极向灾区捐款

    在贵州省保监局关于抗旱救灾的倡议下,协会秘书处积极响应,组织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向灾区捐款,并将所得捐款1150元全部送到贵州省慈善总会。

去年入秋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我省自20097月开始的旱情仍在持续发展,成为此次旱灾中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百年不遇的旱情,党中央、国务院,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机制,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目前,我省抗旱应急、气象灾害已提升至一级响应,并已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森林火灾一级预警。旱情给我省的农业、畜牧业造成重创,人畜饮水、森林防火、春耕生产、水力发电困难重重。截至328全省有84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总人口1743.1万人,有580.4万人、273.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91.6万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58亿元。虽然近期部分地区出现降雨,局部地区旱情有所缓解,但重灾区旱情仍呈发展趋势,灾区群众饮水等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抗旱救灾形势极为严峻。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贵州保监局积极倡导保险行业关心我省灾情,向灾区人民伸出热情援手,慷慨解囊,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同时,贵州保监局向全省保险业广大干部员工发出倡议书,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大力展现保险业“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风貌。 

(信息来源: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组织召开交强险专项工作会议

201042,协会秘书处组织12家财产险会员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召开强险专项工作会议,研                            交讨论《贵州省酒后驾驶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工作运行方案》和《贵州省拖拉机交强险费率调整工作方案》。

会议首先由太保产险车险部负责人曾锐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贵州省酒后驾驶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工作运行方案》,经过参会人员热烈讨论,初步确定了工作步骤和任务分工,该项工作在3月初启动后,将在6月初完成,6月以后将在全省实行酒后驾驶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

紧接着,由国寿财险车险部负责人沈向阳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贵州省拖拉机交强险费率调整工作方案》,该方案包括了组织筹划、专题报告、费率厘定、系统改造、单证准备、宣传启动等阶段和步骤。经全体参会人员讨论后,初步达成共识,拖拉机交强险费率调整小组成员将与农机部门沟通协调,力争早日把拖拉机交强险费率调整的方案制定出来。

                              (信息来源:协会秘书处)

 

【他山之石】

福建尤溪县能繁母猪保险效果显著

福建尤溪县上年度投保20557头能繁母猪,参保率97.25%,至201032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理赔工作及时、到位,全县能繁母猪户全年获赔144.5万元,受益农户765户。这一政策的全面落实,有效降低能繁母猪养殖户的经济损失,保护了养猪户的积极性,促进该县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北京: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张先生和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弃车逃匿。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只赔偿70%。在张先生提起诉讼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说明免责条款,未尽说明义务,应全额赔付。

    原告张某诉称:2009319,张某为其所有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险种的保险并交纳了保费。200985,张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对方驾驶人弃车逃匿。后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无责任。张某因该事故支付修理费8.3万元,拖车及停车费770元。事故发生时,张某通过电话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张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张某车辆修理费8.3万元、拖车费740元、停车费30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应由第三方赔偿但是找不到第三方的,保险人有30%的免赔率。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为其小轿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条款是格式条款,保险条款在赔偿处理部分第12条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三者无法找到。

  法院认为:《保险法》(2002版)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中,张某已经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的险种,且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将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已经对张某作出了解释,没有尽到《保险法》(2002版)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张某要求支付的赔偿款系因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致,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对张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牌号为京LZ0093的小轿车修理费8.3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张某因本次事故所支出的拖车费740元、停车费30元,结合前文所述意见,保险公司亦应予赔偿。

综上所述,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保险金8.377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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