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版《中国保险年鉴》编撰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保险年鉴>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贵州保监局《关于做好<中国保险年鉴>编撰征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各省分公司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公司需要填报:大事记、地方编辑组成员表(副组长、副主编和责任编辑)。财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还需分别填报:各财产保险分公司业务统计表(地方表2)、各人身保险分公司业务统计表(地方表3)。
二、关于大事记的编写说明。大事记分为“重大活动”、“重大承保”、“重大赔付”、“公益活动”、“其他”等栏目,其中前3项为必报项目。重点体现公司重大经营举措。大事记要提供具体的时间,至少精确到月份,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重大承保和重大赔付必须提供准确的承保金额和赔付金额。
三、各财产保险分公司业务统计表(地方表2)的“责任保险”包括 “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其他责任保险”共4个项目,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仍按通常做法,统计在“机动车辆保险”项目中。其中“信用及保证保险”是“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合计数;“其他”包括“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所有未包含的项目。
四、组稿要求
(一)内容要完整
1、各分公司要按照要求完整地报送需提供的资料内容,要保证数据的翔实、完整,要按表格设定栏目提供全面的数据,避免出现缺失某个地区或某个部分内容的情况,除确未开展的业务外,尽量不要出现空白格。
3、表格中有合计项,合计项要求既直观,又可以前后印证。
(二)数据要准确
1、各分公司报送的数据要与报送总公司的数据一致。各分公司所报送资料要真实、可信,公司所报资料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核准和公司领导的审批,并加盖公章。
4、各单位所报数据统一采用审计数据,未经审计的采用决算数据。数据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格式要规范
各分公司登录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上面的“公告通知”栏内查找“关于2010版《中国保险年鉴》组稿材料上网的说明”,下载“2010版《中国保险年鉴》地方组稿材料”中相关材料。
(四)报送要及时
为保证2010版年鉴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送年鉴编辑组,各分公司一定要按时报送材料,不要因为自己一家拖延而影响整体的工作进度。要求各分公司在2010年5月10日前报送全部材料。报送材料形式为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到协会综合行政部)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0851-5603038 联系人:杨立新
Email:gzbxxh@163.com
附件:各公司编辑联系人员名单(即责任编辑)。若有变动,请于2010年4月28日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报协会秘书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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